一碗汤砸错了人——故意伤害案件中打击错误的法律认定与刑事责任
2026-01-18【核心提示】 2016年8月,上海市静安区一栋居民楼内,被告人孙某钢与楼下邻居朱某英因地板声响问题长期积怨。当朱某英的两位朋友上门理论引发争执后,孙某钢情绪失控,将家中瓷质汤碗砸向门口的两人,却意外击中刚刚上楼的朱某英面部,导致其双侧鼻骨骨折,构成轻伤二级。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:被告人主观上意图伤害左某琴、陈某珍二人,客观上却造成了朱某英轻伤的后果,这种实际伤害对象与意图伤害对象不一致的情形,应当如何认定犯罪形态。法院认为,这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打击错误,孙某钢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,客观上实施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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